時光再現
關於本書
奧黛麗·尼芬格在《衛報》網站發表的書評[1]: 《時光倒影》是獨一無二的創作,放眼整個文壇,幾乎找不到能與之比肩的作品。主角席·莫利(Si Morley)是個商業插畫家,1970年某個尋常的日子,他正待在曼哈頓的辦公室裡畫著肥皂廣告插圖,這時忽然有一位神祕的陸軍軍人上門,邀請他參與一項機密的政府計畫。這項計畫的宗旨居然是時間旅行——理論很簡單:藝術家這類富想象力的人,只要透過自我催眠訓練,徹底沉澱在對過去的想象中,就能真正抵達那個時代。席本來坐在知名的達科塔公寓裡假裝身處過去,沒想到最後真的來到了1882年的曼哈頓。 故事對悖論與蝴蝶效應的運用相當巧妙,但最吸引人的地方,莫過於席用幽默詼諧的視角觀察舊日紐約,還有他和美麗的茱莉亞之間慢慢萌芽的愛情——茱莉亞始終不相信席自稱時空旅人的說法。《時光倒影》書中穿插了許多真實的歷史照片與報紙版畫,傑克·芬尼(Jack Finney)將這些素材優雅地融進敘事節奏裡。我剛讀完W·G·塞巴德(W.G. Sebald)的《奧斯特里茨》時——這本書無論主題還是氛圍都與它截然不同——立馬意識到,塞巴德的手法其實源自芬尼開創的、將圖片作為小說內證的寫作方式。那些照片彷彿在低聲訴說:"這是真的發生過的事,我親眼見過,你們怎麼不肯相信?"這些圖片讓我們在心甘情願擱置懷疑的同時,心裡也微微動搖;它們看起來就像為那些我們明知無法證明的事物,遞上了實實在在的佐證。難道不是如此嗎? 時光旅行的故事總是帶著一絲惆悵,尤其在歲月流轉之後更顯濃烈:1970年如今已是四十一年前的過往。那時候有太多的事尚未發生,書中的人物對未來一無所知,反倒叫人羨慕。翻開書的前幾頁,我總會泛起一陣懷舊的悸動:哎,從前的人們會走進辦公室,坐在繪圖桌前,靠畫肥皂廣告賺薪水,那是個多麼不一樣的世界啊。說不定只要我想得夠透徹,就能親自去到那個時代……不過還是算了。我只想一遍又一遍地重讀這本書。 [1]: http://www.guardian.co.uk/books/2011/may/14/science-fiction-authors-choice
閱讀畫像
3.9/5 · 26159 位讀者 · 399 頁 · ≈ 7 h 23 m · 中等
讀完Time and Again需要多長時間?
約≈ 7 h 23 m——399頁,按每頁約250詞、每分鐘225詞估算。
Time and Again有多少頁?
最多閱讀版本共399頁。
《Time and Again》屬於什麼類型?
它位於Romance, Science Fiction, History書架。
《Time and Again》屬於公共領域嗎?
否——仍受版權保護。
《Time and Again》的作者是誰?
Jack Finney。
“IN SHIRT-SLEEVES, the way I generally worked, I sat sketching a bar of soap taped to an upper corner of my drawing boar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