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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茹王朝 大纲

安茹王朝治下的英格兰,第一卷和第二卷

用树状结构展示全书主要部分、转折与核心思想的大纲。

Norgate, Kate · 2022 · 12 min
安茹王朝治下的英格兰,第一卷和第二卷

诺尔盖特、凯特所著的《安茹王朝治下的英格兰》第一卷和第二卷共分为27章。本章考察了843年至987年安茹王朝的奠基时期,探讨了为后来安茹王朝奠定基础的文献资料、物质遗存和政治发展。本章审视了987年至1044年间法兰西王国的政治格局,特别关注安茹家族和布卢瓦家族之间的对峙。本章详细论述了塑造早期卡佩王朝权力格局的军事征伐、王朝联姻和宗教庇护。**第四章**——11世纪中叶至12世纪中叶英格兰、诺曼底和法兰西政治格局概述。

第二章

本章考察了安茹王朝自843年至987年的奠基时期,探讨了文献资料、物质遗存以及为日后安热万势力奠定基础的政治发展。

安茹的起源,843–987

本节追溯安茹伯国在《凡尔登条约》之后的兴起,涵盖从加洛林帝国分裂到西法兰克最后一位加洛林国王去世的时期。它为安茹的野心以及在曼恩-卢瓦尔谷地逐步巩固领土权力奠定了政治背景。

安茹史的史料来源

本节评估早期安茹历史的文献证据,包括特许状、编年史和主教书信。它评估了各种叙事资料的可靠性和局限性,并讨论了历史学家如何重建早期安茹统治者的政治行动。

昂热伯爵宫殿

本节考察昂热伯爵宫殿建筑群的建筑学与考古学证据,探讨该宫殿作为居所与行政中心的意义,并借鉴注释B对物质遗存的详细论述。

"灰袍"若弗鲁瓦的婚姻

本节分析"灰袍"若弗鲁瓦的婚姻策略,考察其与法兰西、布列塔尼及其他地区家族的联姻如何推动安茹的领土扩张野心。注释C对这些婚姻关系进行了专门分析。

杰弗里·格雷贡的布列塔尼战争与普瓦图战争

本节涵盖杰弗里·格雷贡统治期间涉及布列塔尼和普瓦图的军事行动与外交冲突。它考察了与邻近势力之间复杂的政治关系,以及为扩展安茹影响力所采用的策略。

曼恩的授予与杰弗里·格雷贡

本节论述曼恩移交给杰弗里·格雷贡控制的相关背景与意义。它分析了促成此次领土获取的政治谈判与军事行动,这代表着安茹势力的重大扩张。

第三章

本章考察了987年至1044年间法兰西王国的政治格局,特别聚焦于安茹家族与布卢瓦家族之间的对立竞争。本章详细论述了塑造早期卡佩王朝权力格局的军事征伐、王朝联姻以及宗教赞助。

安茹与布卢瓦,987–1044

本节提供了十世纪末至十一世纪初安茹与布卢瓦冲突的历史背景。987年于格·卡佩即位之后,地方势力在处理与王室关系的同时日益主张其自主权。叙述追溯了富尔克·内拉作为安茹伯爵的崛起及其随后与布卢瓦伯爵奥多之间的斗争,为定义该时期更广泛的领土与王朝竞争奠定了基础。

梅伦围城战

本节考察以战略要塞梅伦为中心的军事行动,梅伦是敌对伯爵之间持续冲突中的关键资产。该围城战是安茹与布卢瓦角力中的关键时刻,展示了中世纪法国军事技术、堡垒战与王朝野心的交汇。注释为该战役的年代与史料提供了补充文献。

王后康斯坦斯的父母

本节探讨阿尔勒的康斯坦斯的血统及其政治意义,她嫁给了法国国王罗贝尔二世。分析追溯她的祖先,并考察其婚姻如何巩固了王室联盟,同时又与其他贵族家族产生紧张关系。文献探讨了关于确切谱系关系及其对卡佩王朝政治影响的研究问题。

富尔克·内拉的朝圣之旅

本节记述了安茹伯爵富尔克·内拉(Fulk Nerra)的宗教朝圣之旅,这些朝圣是虔诚、政治算计与个人苦行赎罪的独特融合。他前往圣地及其他神圣目的地的朝圣表明,宗教虔诚活动在伯爵权威的构建中兼具精神与政治双重功能。注释对这些远征的时间线、路线及历史文献进行了详细考察。

若弗鲁瓦·马泰尔与普瓦图

本节考察了继富尔克·内拉之后成为安茹伯爵的若弗鲁瓦·马泰尔(Geoffrey Martel)的统治,特别关注其向普瓦图的扩张。他与阿基坦公爵之间的冲突以及随后对普瓦图的获取,标志了法兰西西部地区势力格局的重大转变。本分析还探讨了若弗鲁瓦与法国王室之间错综复杂的关系,以及他在卡佩王朝与诸侯关系更广泛格局中所扮演的角色。

第四章

第四章**——11世纪中叶至12世纪中叶英格兰、诺曼底和法国的政治概览。

安茹与诺曼底,1044–1128

安茹与诺曼底,1044–1128** – 追溯安茹伯爵的崛起、他们对诺曼底的掌控,以及与英格兰王室的联姻。

杰弗里·金雀花与布洛瓦的斯蒂芬,1128–1139

杰弗里·金雀花与布洛瓦的斯蒂芬,1128–1139** – 描述了杰弗里·金雀花与斯蒂芬国王之间的对峙,最终导致了被称为"无政府状态"的英国内战。

英格兰与诸侯,1139–1147

英格兰与诸侯,1139–1147** – 考察了斯蒂芬统治期间英格兰王权与贵族派系之间的关系。

英格兰教会,1136–1149

英格兰教会,1136–1149** – 涵盖英格兰教会的作用和改革,包括大主教的任命和教会政治。

诺曼底公爵亨利,1149–1154

诺曼底公爵亨利,1149–1154** – 讲述亨利·金雀花对诺曼底的巩固及其对英格兰王位的觊觎。

HENRY AND ENGLAND, 1154–1157

HENRY AND ENGLAND, 1154–1157** – 详述亨利二世的早期统治、法律改革以及与贵族的关系。

HENRY AND FRANCE, 1156–1161

HENRY AND FRANCE, 1156–1161** – 探讨亨利二世与法国国王的外交和军事往来,尤其是涉及安茹领地的事务。

第十一章

大主教西奥博尔德的最后岁月,1156–1161 474 地图目录 一. 高卢 约 909–941 参见第 107 页 二. 高卢 约 1027 143 平面图 一. 温彻斯特。二. 布里斯托尔 参见第 31 页 三. 林肯。四. 牛津 40 五. 伦敦 44 六. 昂热 165

大主教西奥博尔德的晚年,1156–1161年

本章标题宣告了对大主教西奥博尔德晚年(1156年至1161年)的深入考察,相关内容从本书第474页开始。前置页还包含分布于全书各处的地图和平面图清单,展示了更广泛研究的地理和建筑范围。

地图列表

前件部分列出制图材料

I. 高卢 约公元909–941年

这张地图展示了加洛林时代高卢的领土范围,大约从公元909年至941年。这一时期涵盖了"单纯者"查理统治的末期、罗贝尔家族势力的崛起以及卡佩王朝的建立,标志着该地区政治地理的过渡阶段,将塑造未来的法兰西王国。地图位于第107页对面,表明其作为本卷历史叙述主要参考工具的重要性。

II. 高卢 约 1027 年

本节中的第二幅地图描绘了约 1027 年的高卢,位于本卷第 143 页对页。该地图作为约 909 年至 941 年高卢早期地图的补充,后者出现在列表中靠前的位置,位于第 107 页对页。

平面图

列出建筑平面图的卷首部分

一、温彻斯特。二、布里斯托尔。

该部分标识了图一和图二,分别对应温彻斯特和布里斯托尔,位于该卷第31页的对面。这两张城市平面图与其他制图材料一同编目,包括林肯、牛津、伦敦和昂热等其他平面图,每张图都与整个作品中特定的页码相对应。

三、林肯。四、牛津。

该部分列出了林肯和牛津的平面图,两者均位于该卷第40页的对面。这两张平面图是附在正文旁的一系列建筑图版的一部分,其他平面图则出现在作品不同页码位置。

V. 伦敦

卷首部分包含一系列随书附带的详细平面图,其中有一幅伦敦平面图,位于第44页对面。这表明该著作包含专门为帮助读者直观理解文本中讨论的城市地理而绘制的地图或建筑插图。

VI. 昂热

该书以一系列包括地图和建筑平面图在内的说明性材料收尾。其中包括一幅昂热平面图,作为平面图清单中的第六项,对应于文本第165页对面的材料。

第一章。

第一章的开篇部分,涵盖亨利一世统治时期(1100–1135年)。开篇以忏悔者爱德华临终的预言为引,预言英格兰将在分崩离析的西撒克逊王统重归一统之时终结其苦难岁月,从而框定本章的核心议题——在安茹王朝治下意外出现的英格兰民族复兴,并铺垫亨利一世登上王位之前的事件背景。本章记述了1101年亨利一世与其诺曼底兄弟罗贝尔之间《温彻斯特条约》的批准、亨利为掌控英格兰贵族阶层而进行的系统性努力、随后旨在确立诺曼底权威的军事行动、1106年的坦什布赖战役(该战役使诺曼底成为英格兰的附庸)、亨利的施政理念,以及他与坎特伯雷大主教圣安瑟尔姆之间围绕教会叙任权实践而发生的早期冲突。第一章开篇考察了安瑟尔姆与亨利一世之间叙任权之争的解决,随后转向亨利的世俗治理及后征服时代英格兰的行政演进,追溯御前会议(Curia Regis)与财政署(Exchequer)的发展、罗杰·索尔兹伯里作为首席政法官所推行的改革,以及亨利在秉公施政方针下诺曼—英格兰两族的逐步融合。第一章综述亨利一世的行政体系、现存1130年财政卷档(Pipe Roll),以及十二世纪英格兰城镇的兴起与特征。本章从罗杰·索尔兹伯里所遗留的财政—行政机器入手,进而述及英格兰自治市的起源与自由权利,随后跟随一群拉昂教团教士穿越英格兰南部,最后以十二世纪布里斯托尔的画像收束。各分节分别论述财政卷档的内容、英格兰城镇的独特发展、行会与特许自由的兴起,以及对温彻斯特、基督教堂、埃克塞特、老索尔姆、威尔顿和布里斯托尔的细致描绘。第一章审视诺曼征服后数十年间英格兰的主要城镇中心,从塞文河流域与西部城镇出发,途经切斯特、约克及北方边境地区,再延伸至林肯与诺里奇,以揭示诺曼贵族统治如何重塑了贸易、防务与教会地理。第一章考察诺曼时期英格兰城镇生活的蓬勃发展,重点关注牛津在德奥伊利家族治下的复兴与繁荣,以及伦敦作为首都与商业中心所逐渐成形的面貌。本章追溯军事、宗教、学术、市民与社会诸种制度如何在这些城镇中扎根,至亨利一世治下臻于成熟,具备担当政治与文化中心之资。本章为第8章(章次索引5)共12个片段中的第7片段,题名为*第一章*。本章探讨12世纪诺曼英格兰的社会、经济与家庭生活,涵盖诺曼市民对伦敦的影响、托马斯·贝克特父母的家庭、弗兰德人的定居与贸易、犹太社区的地位、住宅建筑、服饰规范、封建庄园结构以及农奴保有权与庄园义务。本章援引彼得伯勒修道院《黑皮书》(Liber Niger,约1125年编纂)以及当时的行政与教会档案,考察12世纪英格兰的乡村庄园生活、农奴的法律与社会地位、农奴获得解放的可行途径、亨利一世治下英格兰教会的状况,以及奥斯定会士规章的兴起。本章记述奥斯定会(奥古斯丁会)修士团在亨利一世统治时期传入英格兰、扎根立足并日益壮大的历程,包括其创建的小修道院、相关重要人物以及擢升至高级教职的成员;随后追溯西多会修会的起源、其在英格兰的迅速扩张、主要英格兰修道院的建立、其核心改革原则以及对更广泛…

第一章。

第一章开篇部分,涵盖亨利一世在位时期(1100–1135年)。开篇以忏悔者爱德华临终的预言起笔,预言英格兰将在分裂的西撒克斯王室血脉重新接续之时终结苦难,由此为全章聚焦于安茹王朝治下意外出现的英格兰民族复兴定下基调,并为亨利一世登基前的事件背景作出铺垫。

忏悔者爱德华的预言

详情 忏悔者爱德华的最终预言最初被视为荒诞不经而被忽视,但在一个世纪后被重新解读,用以描述英格兰的政治复归:威塞克斯王朝这棵“绿树”被征服者威廉的入侵所砍倒,接连三位外族统治者将幸存的英格兰王室旁支与其根部分隔。亨利一世迎娶古英格兰王室的公主埃德吉斯,被视为恢复该王统的“再嫁接”。此次联姻所生的一个孩子威廉(埃塞林)早年夭折,但另一个孩子则繁衍出未来的英格兰统治者世系,而与爱德华相关的英格兰国家统一与繁荣的长期理想,在亨利·菲茨-埃姆珀斯治下开始具化为现实。

安茹王朝统治下的英格兰民族复兴

描述了在外来的安茹王朝统治下英格兰民族复兴的异常出现,并将其与早期的外国统治时期(如丹麦人克努特的统治,他视英格兰为本土王国)进行了对比。解释道,安茹伯爵和国王(包括亨利二世及其子嗣)将英格兰视为资助其大陆野心的资源和安全的避难所,而非故土,因此这场复兴直至爱德华一世统治时期、该王朝已完全融入英格兰民族身份后才得以完成。指出要理解亨利一世在这场复兴中的作用,需要了解安茹王朝的起源以及安茹的亨利最初即位时英格兰的状况。

威廉·鲁弗斯未竟的帝国野心

讲述了威廉·鲁弗斯跨越海峡建立从苏格兰延伸到比利牛斯山的诺曼帝国的失败尝试。1100年,阿基坦公爵将其领土作为加入十字军的担保献给鲁弗斯;鲁弗斯已从其兄长罗伯特手中获得诺曼底公国,并重新夺回曼恩伯国,因此若接受阿基坦,将形成一个几乎连成一片的诺曼领地。鲁弗斯曾开玩笑说要在普瓦捷举办下一次圣诞节宴会,但他在当晚于新森林遇刺身亡,计划随之瓦解。罗伯特从十字军东征归来后重夺诺曼底,而英格兰贵族则绕过罗伯特,拥立在英格兰出生的弟弟亨利为王。

亨利一世的早期生平与崛起

记述了亨利一世早期的生平与掌权之路:他出生于英格兰,父亲为威廉,母亲为玛蒂尔达,是唯一一位由在位的国王与王后所生的儿子,却被排除在父亲的继承之外,仅得到一万英镑的现金遗产。后来他以三千英镑从经济拮据的兄长罗贝尔手中买下科唐坦、阿夫朗什和圣米歇尔山,但在威廉·鲁弗斯夺取其英格兰领地后被罗贝尔囚禁。获释后,他支持罗贝尔对抗鲁弗斯,但兄弟二人后来合谋剥夺亨利的土地,导致圣米歇尔山被围困十五天,亨利投降后变得一无所有,仅带着一小群随从在法国和韦克桑地区漂泊。此后,在暴虐领主的治下市民发动叛乱后,他取得了战略要塞多姆弗雷的控制权,在诺曼底建立了自己的势力基地,并于1095年成为威廉·鲁弗斯的封臣,为鲁弗斯对抗罗贝尔而战。

亨利一世的性格与政治才能

分析了亨利一世的性格,并将其与冲动的兄弟威廉·鲁弗斯和罗伯特进行对比。亨利是一位务实、冷酷、善于算计的“务实之人”,毫无浪漫或骑士精神的理想主义,以非凡的自律和强大的工作能力著称——这些特质他的兄弟们完全不具备。作为他那个时代的平信徒,他受过良好的教育,终身保持着对文学的兴趣,并以交易式的态度处理所有交往,从购买科唐坦半岛到安排其继承人的婚事。他稳重、理性的天性使他能够独树一帜地驾驭其所处时代的政治危机,尽管他缺乏伟大领袖所特有的激情理想主义。

亨利一世的即位与加冕改革

记述了1100年威廉·鲁弗斯突然去世后亨利迅速夺权的过程:他掌控了国库,赢得了重要贵族和高级教士的支持,并在反对派能够组织起来之前加冕。预见到诺曼底公爵罗伯特可能挑战其英格兰王位,他颁布了一份加冕宪章,承诺废除其兄长的不公正统治:恢复教会自由并停止出售教会官职;免除骑士服役领主对其庄园土地的额外税赋;终止封建贵族对其下级佃户的不公正榨取(监护权、强制婚姻、不合理的封臣承继金和没收财产);并恢复忏悔者爱德华的法律,同时按征服者威廉的修改加以施行。他还监禁了广受憎恨的大臣拉尔夫·弗兰巴德,召回了流亡在外的大主教安瑟伦,并迎娶了苏格兰的埃德吉思——古老英格兰王族的后裔——以巩固其民众支持。

诺曼底罗伯特的入侵与《奥顿条约》

记述了诺曼底公爵罗伯特于1101年入侵英格兰的事件,这次入侵由拉尔夫·弗兰巴尔逃往诺曼底所促成,他说服英格兰沿海的水手让罗伯特在朴茨茅斯登陆,而非预期的登陆点佩文西。亨利重申了他的加冕特许状,以争取英格兰民众的支持——他们仍效忠于他,视他为一位出身英格兰、与英格兰王室公主联姻的国王,而大多数诺曼男爵起初则倾向于支持罗伯特。两军在奥尔顿相遇,但经大主教安瑟尔姆、忠诚的男爵或亨利本人的斡旋,对峙得以和平解决。《奥顿条约》规定罗伯特放弃对英格兰王位的要求,以此换取每年来自英格兰的年金;亨利则放弃了他在诺曼底的全部领地,唯独保留了多姆弗雷,因为该城居民拒绝将他交给罗伯特;兄弟俩还约定,无论谁先离世,若其无合法继承人,则其领地由另一方继承。

第一章

本章记述了1101年温彻斯特条约在亨利一世与其兄弟诺曼底公爵罗贝尔之间的批准,亨利为掌控英格兰贵族阶层所做的系统性努力,他随后为确立诺曼底权威而发动的军事战役,确立诺曼底为英格兰附庸的1106年蒂什布雷战役,亨利的治国理念,以及他与坎特伯雷大主教圣安塞姆在教会授职问题上的早期冲突。

温彻斯特条约的批准

1101年8月初,亨利一世与诺曼底的罗伯特之间的条约在温彻斯特获得批准,几乎正值威廉·鲁弗斯(红发王)逝世周年纪念日,正式结束了诺曼人对英格兰的最后一次入侵。

条约未能解决男爵控制问题

与早期的卡昂条约一样,温彻斯特条约未能解决控制诺曼男爵阶层的核心挑战。关于条约条款存在相互矛盾的历史记载:一种说法声称条约规定,在英格兰因支持罗伯特而遭没收或在诺曼底因支持亨利而遭没收的当事人将不受惩罚;而更可信的说法指出,兄弟二人同意合作惩罚海峡两岸的叛徒。

亨利一世的男爵惩处

亨利一世通过正式的法律程序系统性地惩治英格兰的男爵违法者:一些人被处以重罚,另一些人则被剥夺爵位并流放。他将这些行为定性为报复危害王国和平与秩序的叛国行为,而非针对其个人的冒犯。伊沃·德·格朗梅尼勒因向其邻国发动私战而被罚至濒临破产,这种做法在诺曼底很常见,但在亨利一世统治时期的英格兰前所未见。

罗贝尔·德·贝莱姆的叛乱与投降

罗贝尔·德·贝莱姆是一位强大的边境领主,在英格兰、诺曼底和蓬蒂乌都拥有领地。他正加固布里奇诺斯和阿伦德尔城堡以准备公开叛乱,此时被传唤出庭受审,被指控犯有45项针对亨利作为英格兰国王和诺曼底公爵的叛国罪。他未出庭受审,随后面临亨利对布里奇诺斯的围攻,该城堡在三周内投降;什鲁斯伯里和阿伦德尔也相继投降,罗贝尔交出了他在英格兰的所有财产以确保人身安全。

亨利统治的巩固与罗贝尔的违约

随着罗贝尔·德·贝莱姆的投降,亨利一世在英格兰的统治得以完全巩固,但他的兄长诺曼底公爵罗贝尔未能履行《温彻斯特条约》中规定的义务。被驱逐出英格兰的贵族将他们的叛逆带到诺曼底,玩忽职守的罗贝尔任由他们蹂躏忠于亨利的诺曼人的土地。

1103年后的冲突转向诺曼底

自1103年起,亨利一世与其兄罗贝尔之间的主要冲突完全转移到诺曼底。在罗贝尔·德·贝莱姆被驱逐后,亨利的英格兰臣民认识到其统治已趋稳固;而罗贝尔拒绝惩罚那些劫掠亨利诺曼支持者的叛变贵族,这表明只有亨利亲自干预才能恢复公国的秩序。

亨利一世1104年诺曼底干预

亨利一世于1104年抵达诺曼底,许多公国中较为温和的诸侯前来投奔。罗伯特承诺改革并割让厄尔沃克斯郡,使他暂时感到宽慰,但他很快得出结论,与兄长进一步妥协是徒劳的。

亨利一世的1105年入侵与联盟

1105年大斋节最后一周,亨利一世在巴夫勒登陆,决心成为诺曼底的主人。他立即得到了诺曼底支持者的响应,并很快获得了两位宝贵盟友的加入:曼恩伯爵伊莱亚斯,以及安茹年轻伯爵杰弗里——亨利一世的准女婿。

巴约与卡昂的攻占

亨利的安茹和塞诺曼盟友通过攻占巴约取得了他的第一次重大胜利,巴约连同其教堂被夷为平地。受巴约被毁的警示,卡昂不战而降,使亨利得以掌控诺曼底的金库。

法莱斯围城战的失败

在埃利亚斯伯爵因不明原因突然离开后,法莱斯的围城战以失败告终,冲突缓慢拖延,直到米迦勒节亨利返回英格兰,优先处理关于圣安瑟姆大主教回归的谈判。

亨利一世1106年诺曼底战役

前一年,罗贝尔·德·贝莱姆与诺曼底公爵罗贝尔双双前往英格兰寻求和议条款;次年夏,亨利重返诺曼底,此时他已与圣安瑟伦和解,不复有内顾之忧,遂将全部精力投入公国控制权的最后争夺。

蒂舍布雷战役

1106年米迦勒节前夕,亨利一世围攻廷什布雷城堡,诺曼底公爵罗贝尔率全军逼近,命亨利撤围。亨利拒绝,并提出最后的妥协方案:由两人共治诺曼底,但所有行政与司法事务皆由亨利掌管。罗贝尔予以拒绝。随即展开的战斗中,罗贝尔一方在步兵人数上占优,而亨利阵营——囊括诺曼贵族的精英及其安茹、曼恩与布列塔尼盟军——则在骑士数量上更胜一筹。罗贝尔·德·贝莱姆见战局逆转即仓皇逃窜,致使罗贝尔军全线崩溃;亨利几乎未损一兵一卒,便俘获诺曼底公爵、莫尔坦伯爵、约四百名骑士及一万名步兵。

蒂舍布雷胜利的意义

1106年的蒂舍布雷战役逆转了1066年的诺曼征服,使诺曼底成为英格兰的附属地,而非相反。虽然亨利一世的统治起初看似专注于为个人目的而进行的外战,但他的战役最终由建立和平与秩序的目标驱动,他的国内外政策与保障英格兰免受诺曼男爵及其法国盟友的暴政密不可分。

亨利一世的治国理念

尽管亨利一世是一位勇敢的士兵和出色的指挥官,但他并不从战役中寻求荣耀或领土扩张;他的核心抱负是建立和平与秩序。他认为统治者的权威最好通过为所有臣民维护秩序、正义与和平来巩固,而不是像他的兄长威廉·鲁弗斯那样以恐怖手段统治。他平等地对所有社会群体和国籍执行正义,而他毕生与诺曼男爵及其盟友的斗争构成了他稳健、公平治理的基石。

亨利一世与安塞姆的授职之争

从1103年起,亨利一世面临着已延续25年的欧洲授职之争,这场争议直到英格兰才尘埃落定。亨利最初坚持其父征服者威廉所确立的"父辈惯例",这些惯例赋予国王对教皇通讯、教会公会议法令以及王权仆从所受教会谴责的权威,但与坎特伯雷大主教圣安塞姆产生了冲突,后者坚持遵守1075年拉特兰公会议的法令,禁止世俗人士以戒指与权杖授任神职。在英格兰,这场争议并未激起广泛的民众或教会派系纷争,大多数俗众与神职人员将其视为国王与大主教之间的个人冲突,因为他们主要关切的是避免重蹈安塞姆早年被流放期间大主教空缺的覆辙。

第一章。

第一章开篇考察安瑟尔姆与亨利一世之间授职之争的解决,继而转向亨利对世俗事务的治理以及后征服时期英格兰的行政演变。本章追溯了御前会议与财政署的形成、首席政法官索尔兹伯里的罗杰所推行的改革,以及在亨利公正施政方针下诺曼人与英格兰人逐步走向融合的进程。

安瑟姆-亨利一世教会和解

{ "items": [ "安瑟尔姆-亨利一世争端的解决被呈现为一种得体谈判的典范,与教皇与皇帝之间的欧洲大陆冲突以及后来的贝克特争端形成了有利的对比。在两年时间里,这场争端没有扰乱教会的运作:安瑟尔姆在亨利的完全赞同下治理其属主教并致力于改革,而神职人员在亨利与男爵的斗争中忠诚地站在国王一边。即使在安瑟尔姆的处境变得无法维持之后,他离开时仍完全保有其财产,并在勃艮第与其座堂议事会成员和属主教保持活跃的通信,与国王及马蒂尔达王后保持友好往来。当安瑟尔姆最终以绝罚相威胁时,他这样做是作为一种精心策划的获取和平的手段,与亨利在诺曼底所做的准备相呼应。由此产生的妥协保留了叙任的形式,而其实质仍处于王室的掌控之下:亨利对选举保持有效的影响力,而主教们为其世俗权益所行的臣服礼抵消了对仪式性叙任的放弃。教会获得了对超越王室专制领域的承认,以及对使徒教廷在教会案件中上诉管辖权的认可。这一解决方案预示着威廉-兰弗朗体制的最终崩溃,当这场沉睡的世仇在亨利二世时期再次爆发时,安瑟尔姆和亨利一世冷静的诺曼性情与托马斯·贝克特炽热的安茹性情之间的差异使冲突具有了远为更大的毒性与激烈程度。" ] }

亨利一世的世俗治理

亨利的世俗政策如同他的教会政策一样,建立在始终如一的原则之上。起初被迫依赖其英格兰臣民,亨利完全接受了这一立场,并从未彻底放弃。他的加冕特许状承诺他维护"经威廉国王修订的爱德华国王的法律",这使他承诺继续征服者妥协与融合的事业。教会问题只是当时摆在国王面前的诸多社会和政治问题中第一个也是最突出的一个。亨利并未试图对其进行理论化、系统性的解决,因为时机尚未成熟,他也并非立法者或原创思想家。他是一位头脑清醒、睿智务实、精明能干的实干家,恰好契合了那个时代。尽管与前后时代相比,他的统治表面上显得是"小事之日",但它本质上是一个过渡时期,通过完成其父王的事业,为孙辈的工作铺平了道路。

诺曼征服后的行政演变

当1107年协议后诺曼政府世俗层面的轮廓清晰显现时,自征服者去世以来行政发展的程度十分显著。王权甚至已经超越了名义上的旧有束缚:大会议已丧失真正的立法与行政职能;“顾问”沦为虚文,“同意”也成了理所当然之事。该机构运作模式更接近法庭而非议事会,成员均需具备王室直属封臣的身份;主教虽保留了作为旧有精神层面贤人会议直系后裔的尊贵地位,但1107年的妥协迫使他们以男爵效忠的方式持有世俗领地,该规则同时也延伸至世俗成员。贤人会议逐渐被一个内部顾问圈取代,该顾问圈形成了常设政务机构,将财政与司法行政权尽数掌握在手中。

御前会议与财政署的职能

这个内阁机构体现在两个方面:作为御前会议(Curia Regis),它是最高司法法庭,吸收了贤人会议(Witenagemot)——即国王侍从的古老法庭——以及诺曼大佃户的封建法庭的司法权;作为财政署(Exchequer),它是接收郡守上缴王室收入、审查税收并掌管王国财政事务的法庭。由于诺曼人的司法、军事和社会组织建立在财政基础之上,财政署成为研究整个制度的主要途径,而财政署与御前会议职能之间的紧密重叠使二者难以区分。它们由几乎相同的构成要素组成:御前大臣、财务大臣、大法官、宫廷总管、马政官及其下属——这些官员已从君主的私人侍从演变为国家官吏。该制度在威廉二世(鲁弗斯)统治期间由拉尔夫·弗兰巴德主持,在黑暗中趋于成熟,御前大臣位居其首,在国王在场时其权威仅次于国王,在国王缺席时则代行其职并担任首相。

索尔兹伯里的罗杰的改革

{"items":["弗拉姆巴尔倒台后,该职位先由林肯主教罗伯特·布洛特继任,随后传到了索尔兹伯里的罗杰手中。罗杰出身卑微。亨利在卡昂外的少年游历期间遇到罗杰时,他正是一个匆匆做完弥撒的穷神父。后来罗杰被招募为士兵的随从神父,晋升为管家,并赢得了亨利完全的信任。亨利登基后不久,他被任命为大法官,掌管国玺、文书官、皇家账目、通信往来与令状。在经历了一段因威廉·吉法德与沃尔德里克而中断的复杂任期后,1106年沃尔德里克升任拉昂主教,罗杰得以重任大法官;1107年他辞去大法官一职,转而出任索尔兹伯里主教与首席政法官。作为主教兼首席政法官,他是一支训练有素的管理者队伍的楷模与领袖——成员多为文官,其中数位为其亲属,几乎全是"新人"——他们形成了一个区别于封建贵族与平民的官职群体,尤其适合在那个危机时刻治理国家。他作为首席政法官的伟大功绩是组织财政署。财政署每年两次在棋盘桌旁与各郡守结算账目,相当于对王国财政状况的一次全面审查。财政署审查各郡的固定租税、按固定税率折算的丹麦金、市镇"援助金"、封建收入(包括继承金、监护金、婚姻费与归公遗产)以及森林法的收益。其财政工作与御前会议的司法工作相辅相成,御前会议在国王或其首席政法官主持下充当最高上诉与初审法庭。为根据土地、耕作与森林的变化调整基于《末日审判书》的评估,财政署的贵族们作为王座法庭的法官在巡回司法中就座,于各郡法庭中主持王权诉讼,连接地方与中央司法——这是弥合上下级组织之间隔阂的第一步。"]}

亨利一世时期的诺曼-英格兰融合

{ "items": [ "罗杰及其行政机构构成了一个独立的阶层,既令封建贵族深恶痛绝,也为民众所不喜,而亨利后来偏爱外族人——由欧陆出生的人凌驾于诺曼人和英格兰人之上——更是招致了更多的憎恶。"诺曼"与"英格兰"这两个词自征服以来已获得了新的含义。征服者后裔的子孙保留了诺曼人的骄傲,却也日益扎根于英格兰,其中许多人娶了英格兰女子为妻,母系亦出自英格兰;而征服者继承者之间的战争使诺曼公国脱离了诺曼王国。远在鲁弗斯在位之时,拥戴英格兰国王之人便已不分畛域一概被视作英格兰人,坦什布赖之战遂被视为英格兰的一次胜利,诺曼底自此被看作一处外属领地。圣但尼修道院院长叙热曾以尖锐的言辞道出这种反差,他为路易六世驱逐亨利出诺曼底之举辩护,理由是"英格兰人不应统治法兰西人,法兰西人也不应统治英格兰人"。英格兰人奥德里克,其父为来自奥尔良的法兰西人,娶了一位英格兰妻子,并终其一生居于诺曼底圣埃夫鲁修道院,他的经历正体现了这种初步的融合:他始终将母亲的国家视为自己的故土。亨利的整个政策都推动了这种融合:他通过公正无私的内政以及与法兰西和安茹的关系直接促成融合,又通过被冷落而任由"外来者"取代这一共同的怨愤间接促成融合。这条链条上的最初几个环节年复一年地日益坚固,而亨利最辉煌的一着棋——将其女儿暨指定继承人与安茹伯爵联姻——更通过驱使两个民族联合起来共同对抗同样与双方都格格不入的君主,加快了两个种族的融合。" ] }

第一章

第一章考察亨利一世的行政体系、幸存下来的1130年《pipe roll》以及十二世纪英格兰城镇的兴起与特征。本章从索尔兹伯里主教罗杰所遗留的财政行政机构开篇,继而探讨英格兰自治市的起源与特权,跟随一群拉昂的议事司铎穿越英格兰南部,最后以一幅十二世纪布里斯托尔的画像作结。各小节分别论述《pipe roll》的内容、英格兰城镇的独特发展、行会与特许自由的兴起,以及温彻斯特、克赖斯特彻奇、埃克塞特、老塞勒姆、威尔顿和布里斯托尔的详细片段。

亨利一世的行政体制与1130年财政卷筒档案

亨利与索尔兹伯里的罗杰通过御前会议和财政署,将各类公共事务与社会各阶层紧密地系于王权之下。该制度在罗杰侄孙所著的《*Dialogue*》(对话录)中有详尽阐述,并在亨利一世统治时期唯一存世的一份《财政署卷宗》(米迦勒节1130年)中得到实际运作的例证。该卷宗因其折叠后形似管状而得名,由财务大臣逐年编纂。其主要价值并不在于单纯的财政总额,而在于每条记录所附的个人与社会细节,为我们了解该时期的社会状况提供了无与伦比的视角。

亨利一世时期的财政收入实践

1130年财政卷筒档案表明,几乎人类生活的每一桩偶然事件都被转化为王室收入的来源,但除了丹麦金之外并无直接税,因此预算由封建征发和按常规且相当公平的尺度评估的各种杂项组成。记录的项目包括:就任或离职的付款、继承人进入其继承财产的付款、未成年人准监护人的付款、迎娶女继承人或带嫁妆寡妇的求婚者所付的款项,以及女继承人和寡妇为获得自行选择丈夫的自由而支付的款项。有些缴款以实物形式——包括猎犬、战马和猎鹰,有时还有关于其毛色的规定。土地所有者为下列事项付费:交换土地、确认或取消交换、加速或延迟诉讼,以及提出申诉;胜诉方和败诉方都要向国库缴款。犹太放贷者为获得王室帮助以向基督徒追讨债务而付费,而格洛斯特的市民承诺支付三十马克白银,以追回他们在爱尔兰被抢走的钱财。

英国城镇的起源与早期结构

{ "items": [ "英格兰城镇在起源和历史上与意大利和高卢的城市有着根本不同。后两者是罗马的\"女儿\",历经蛮族征服和封建重组仍保留了罗马的市政传统。英格兰自治市没有帝国往昔,起初与普通乡村聚落毫无区别:无论是坐落在温彻斯特或约克等罗马军营的城墙之内,还是坐落于老塞勒姆这样的古代山堡之上,抑或是环绕在汤顿或沃里克这类为抵御威尔士人或丹麦人而建的城堡四周,又或是如贝弗利、马姆斯伯里、牛津那样簇拥在大型圣坛之侧——自治市与小村落的区别仅在于规模。它不过是一个异常庞大的乡镇,有时带有壕沟、栅栏或城墙;或是几个乡镇合而为一却未形成有机整体的聚落,每个组成部分保留着自身的教区、议事会和里长,而总体的自治市议事会则对应于百户邑法庭。早期的较大城镇最初是自由的,但后来围绕贵族宅邸或大型修道院兴起的城镇,从一开始就依附于土地领主,须向其履行诉讼与服役义务,并接受由其任命的里长。无其他领主的城镇被视为王室直辖领地,其首席治安官为王室官员,通常称为港务长——这一称号的首音节虽普遍用于指代整个城镇,实则专指*porta*或市场,这一要素赋予了城镇最重要的意义。" ] }

城镇自由与行会组织的发展

诺曼征服大大提升了城镇的贸易重要性,城镇内部逐渐形成了法人生活和团结的意识;它们开始被视为国家中的一个独立阶层。这种区别在财政上通过城镇利益与所在郡利益的分离得以体现:用一笔按城镇规模和财富而定的固定"援助金"取代了丹麦金,城镇对所属郡的租金贡献也被确定为一笔固定金额,以 *firma burgi*(城镇租金)的名义缴纳,或由郡长缴纳,或在特殊特权下由城镇自行缴纳。商人行会如今作为有法律组织的团体出现,在各大商业城市中拥有贸易管理权,而获得持有行会会馆(或"hans-house")的权利确认则成为城镇争取特权和特许状斗争的核心议题。手工业者效仿商人的做法,1130年,伦敦、亨廷登和林肯的织工以及牛津的皮革商和织工从王室那里获得了对其行会惯例的正式确认;较小的城镇则从其领主那里赢得了类似的保证,其中大主教瑟斯坦授予贝弗利的特许状明确以亨利一世授予约克的特许状为蓝本。

拉昂咏礼司铎在亨利一世治下英格兰的游历

1112年,在一场市民骚乱中,拉昂大教堂被焚毁,其主教瓦尔德里克(亨利一世前御前大臣)被杀。此后,部分咏礼司铎游历了高卢北部,随后渡海前往英格兰,为重建教堂募集善款。他们从维桑港登船,乘坐一艘由科尔迪斯坦船长驾驶的英格兰船只,同行的还有欲购买英格兰羊毛的佛兰德斯商人。他们在险些遭遇海盗后抵达多佛。在坎特伯雷,他们赢得了大主教、其议事司铎团以及富有的圣奥古斯丁修道院的同情,随后西行进入英格兰南部,其行迹经由温彻斯特、克里斯彻奇、埃克塞特、索尔兹伯里、威尔顿、博德明、巴恩斯特普尔和托特尼斯,并延伸至德文郡和布里斯托尔。

12世纪的温彻斯特

温彻斯特,这座古老的西撒克逊都城,已将首要地位让与伦敦——伦敦在商业与政治上均已超越它,如今成为加冕之地与王室居所。然而这座城市仍与王室保持着密切联系:它临近新森林,因而成为征服者威廉及其诸子钟爱的居所。威廉在城西端的高地上建起一座城堡,又在东南区毗邻大教堂和新主教教堂之处建造宫殿,并在那里举行复活节宫廷。财政署以英语名"Hoard"(宝库)著称,自忏悔者爱德华时期起便常设于温彻斯特,直至亨利二世统治晚期才最终迁至威斯敏斯特。在其两座重要的宗教建筑中,归属圣斯威辛的"老主教教堂"在首任诺曼主教治下呈现出诺曼式外观;而由阿尔弗雷德所创建的"新主教教堂",于1111年在亨利一世允准下迁至城北边界之外的新址,该地后来发展为富庶的海德修道院——此前征服者威廉为惩治在森拉克(即黑斯廷斯战役)之战中阵亡的修士们,曾将其宫殿紧贴新主教教堂的西立面而建。作为贸易中心,温彻斯特在亨利时代仅次于伦敦,城东圣吉尔斯山上一年一度的盛大集市,至今仍留存着中世纪庞大市集的回忆。

克赖斯特彻奇(特温汉姆)及其五旬节集市

在新森林远离温彻斯特的另一端,坐落着小镇特温汉姆——由于其宏伟的修道院教堂,它已开始被称为克赖斯特彻奇。这座教堂由拉尔夫·弗兰巴德大规模重建。在五旬节后的第八日,拉昂的修士们参加了该镇的集市,这让院长大为恼火,因为他希望将人群的供奉留作自己教堂的修缮之用,并不想与拉昂圣母堂分享。

埃克塞特的贸易与地区重要性

在埃克塞特,拉昂的修士们受到副主教、未来主教的罗伯特的热情接待。埃克塞特在下一任国王统治时期被认为是王国第四大城市,但它自身并无自然财富可言——南海岸德文郡那片贫瘠多岩的土地只出产最劣等的燕麦——不过埃克西河口为来自高卢与爱尔兰的商船提供了安全的停泊之所。尽管布里斯托尔正迅速抢走对爱尔兰的贸易,埃克塞特仍能以其商品之丰饶而自豪,凡是人们所需的物品,无一不能在那里寻得。

主教罗杰治下的索尔兹伯里(旧塞勒姆)

那时的索尔兹伯里还不是如今哥特式大教堂所在的平原上的城市,而是旧塞勒姆那个狭窄的山顶遗址,其埋藏的遗迹偶尔会在干旱的夏日显露出来。主教罗杰的索尔兹伯里挤在那片狭窄的圆形地带内,作为军事防御据点十分理想,但毫无工商业发展前景可言;不过罗杰并不嫌弃接受该城镇市场税的授予,这笔税收在1130年以前一直属于威尔顿封地的一部分。

威尔顿的教会基础

威尔顿是最初以它命名的那个郡的郡治,与克赖斯特彻奇一样,其重要性主要在于其修道院。那里纪念着国王埃德加之女圣伊迪丝,深受英格兰人和诺曼人的共同敬仰,尤其是那位与她同享王室血统并曾使用过她名字的王后。拉昂的议事司铎们更为触动的是,在这片南方之地,他们发现比达的陵墓被视为奇迹治愈之所而受到尊崇。

十二世纪的布里斯托尔:地理、贸易与社会

十二世纪的原始布里斯托尔完全坐落在半岛的高地颈部,其东南面环绕着雅文河,其余几面则有弗鲁姆河几乎呈马蹄形流过,在现布里斯托尔桥下方汇入雅文河;其下游在诺曼征服之前便已改道,现今的河道直到十三世纪中叶才被开凿出来,横跨那片沼泽遍布、潮水泛滥的广阔地带——这使得该城看起来仿佛是塞文海中的一座岛屿。在这狭小的范围之内,布里斯托尔是一座繁忙而拥挤的商业城市。来自沃特福德和都柏林的东方人、来自西部群岛和遥远奥克尼群岛的北欧人,甚至挪威人,都会经过塞文河河口强大的涌潮——当地人称之为"希格拉"(Higra),这个异教之名让人想起他们祖先的海神——进入据称可容纳千艘船只的港口。作为王国中位列第三的城市,仅次于温彻斯特和伦敦,布里斯托尔最赚钱的贸易却并未给其市民带来荣誉:圣伍尔夫斯坦和征服者严厉的努力几乎未能遏制向爱尔兰奴隶市场贩卖人口的勾当,而到了亨利一世晚年,此类交易再度甚嚣尘上——正如拉昂的教士们所发现的那样,他们在该港登上船只时,岸上的友人警告他们,说他们很可能会被掳走并卖到异国他乡为奴。

第一章

第一章审视了诺曼征服后数十年间英格兰的主要城市中心,从塞文河流域和西部城镇,经由切斯特、约克及北部边疆地区,再到林肯和诺里奇,展示了诺曼统治如何重塑了贸易、防务与教会地理。

巴斯与塞文河谷地区

随着主教巡游行程在巴斯突然中断,焦点转向塞文河谷。杜尔的约翰主教因其泉水的疗效而将教座从韦尔斯迁至巴斯,并于1111年以五百英镑的价格从亨利一世国王手中购得整座城市。

格洛斯特谷的繁荣

格洛斯特谷被描述为人间天堂:一片富饶的地区,那里的树木一年四季硕果累累,道路旁的苹果随手可得,过路旅人皆可采摘;其葡萄园所产的葡萄汁几乎不亚于高卢的葡萄酒。塞文河既是一条滋养万物的河流,也是一条商业要道,沿岸的修道院与城镇在它的哺育下日益繁盛。

作为区域中心的伍斯特与赫里福德

尽管伍斯特仍为其教区之首,但格洛斯特凭借其便利的贸易条件和自丹麦王朝时期以来作为宫廷集会地的悠久历史,在政治地位上已凌驾于伍斯特之上。赫里福德曾是更为重要的边防要塞,如今却是一座规模不大的城市,坍塌的城墙诉说着其往昔辉煌的逝去。

切斯特:西北贸易与防御枢纽

切斯特对西北海岸所起的作用,正如塞文河口对南部的作用:它既是贸易中心,也是抵御威尔士人的堡垒。然而,越过迪伊河之后,几乎看不到工业生活的迹象,因为西约克郡仍是一片未开垦的荒原,而其东半部则尚未从征服者1068年那次毁灭性的蹂躏中恢复过来。

征服后的约克及其周边地区

在方圆六十英里的一片废墟之中,只有约克幸免于难,保持了延续不断的市民生活、教会的首要地位以及商业上的辉煌。其商人享有皇家特许状,在一位镇长(alderman)的领导下组织行会,拥有自己的行会馆(hans-house)以订立章程,并在整个郡内免除通行税。

卡莱尔:边境的重建与早期发展

卡莱尔于875年被丹麦人摧毁,此后又荒凉了逾两个世纪。1092年,威廉·鲁弗斯驱逐了一位在苏格兰庇护下占据该地的英格兰塞恩后,将卡莱尔重建并重新安置人口。鲁弗斯利用残存的罗马城墙为城市构筑起新的防御设施,并从英格兰南部迁入一批殖民者开垦土地。到亨利一世统治结束之前,该定居点已发展得足够繁荣,因而从约克大主教区中分离出来,成为一个独立的教区。

泰恩河畔纽卡斯尔:早期贸易法规

在最初为防御苏格兰人而修筑的泰恩河畔纽卡斯尔要塞周围,一个工业社区开始逐渐成形。其习俗规范着内陆与对外贸易:市民对任何商船运载的货物享有优先购买权;与外国商人之间的纠纷必须在三次退潮之前解决;盐和鲱鱼必须在船上出售;此外,只有市民才能在城外购买羊毛、兽皮或其他商品,也才能在城内织造供染色用的布料。

英格兰北部的孤立

英格兰北部仍然是一个荒凉而偏远的地区,说着南方人无法理解的语言,生活与南方如此隔绝,以至于亨利国王每次渡过亨伯河时仍需以北方援军加强其卫队。下唐河和特伦特河周围的地区是一片广阔的沼泽地,而如今繁忙的西赖丁曾是一片从韦克菲尔德延伸至皮克的广袤荒原和林地。

南北交通路线

约克郡与英格兰中部之间唯一安全的交通线是福斯路,它穿越中部平原和特伦特河东谷抵达林肯,然后向西北转折,渡过特伦特河继续通往约克。这条路线使林肯成为约克与南方之间大路上的主要驿站,贸易通过陆路和小型有潮汐的威瑟姆河流入该城,威瑟姆河在托尔克西通过福斯渠与特伦特河相连——这是一条可能源于罗马时期的运河,由亨利一世重新疏浚并恢复了通航。

诺曼时代林肯的崛起

在诺曼统治下,林肯获得了新的重要地位,其两个城区发生了转变:西南区因征服者威廉所建的城堡而改变——该城堡是在166栋房屋被拆除后修建的;东南区则因雷米吉乌斯主教的大教堂而改变。围绕这些中心,一座新的无拘无束的城镇在威特姆河对岸兴起,由圣玛丽勒威格福德教堂和圣彼得阿古茨教堂服务;在约五十年内,林肯便跻身英格兰最人口稠密、最繁荣的城市之列,其"市民与郡中商人"已联合组成了一个商人行会。

主教教座向主要城镇的迁移

将主教教座迁至其教区主要城镇的做法,自诺曼征服以来方才出现。雷米吉乌斯主教从多切斯特迁至林肯所遵循的逻辑,与昔日麦西亚主教区从利奇菲尔德——一座"林中的小镇"——先迁至切斯特,再迁至考文垂大修道院的逻辑相同,而这一逻辑日后又将东盎格利亚教座从塞特福德迁至诺里奇。

诺里奇:东盎格利亚的城市与教会发展

诺里奇在十一世纪上半叶因斯堪的纳维亚商人而繁荣兴盛——在诺曼人到来之时已拥有二十四座教堂,工商业人口之多仅次于伦敦和约克——但因拉尔夫伯爵的叛乱而遭受重创。不过,在圣彼得·曼克罗夫特和圣贾尔斯教区兴起了一个新的诺曼"自治市",教堂和小礼拜堂的数量增至四十四座,主教赫伯特·洛辛加奠定了大教堂的基础。1121年,亨利一世在诺里奇召开仲冬御前会议,取代了格洛斯特的地位;大约在此时前后,市民获得了第一份皇家特许状,其条款如今只能从亨利二世的确认文件中获知。

第一章

第一章考察了诺曼时期英格兰城镇生活的蓬勃发展,着重论述牛津在多伊利家族治理下的复兴与繁荣,以及伦敦作为首都和商业中心的初步成形。本章追溯了军事、宗教、学术、公民及社会等各类制度如何在这些城镇中扎根,最终使它们在亨利一世统治时期准备就绪,成为政治与文化的中心。

牛津在泰晤士河谷的发展

尽管牛津在统计上仍是一个小地方——在忏悔者爱德华时代仅拥有约一千处住宅——但在《末日审判书》调查之前,它经历了严重的衰败,超过一半的房屋荒废。然而,泰晤士河谷仍是英格兰城镇生活发展最为蓬勃的地区,在罗伯特·奥伊利及其侄子的贤明治理下,牛津迅速开始呈现出那种丰富多样的生活,使其历史成为英格兰的缩影。

牛津《末日审判书》后的复苏

牛津在《末日审判书》之前所遭受的破坏——可能是在1065年南征中由埃德温和莫克尔的军队造成的——在罗伯特·奥伊利及其侄子的治理下迅速得到修复。到亨利一世统治末期,牛津那丰富多样的生活的各个方面虽尚处于萌芽阶段,但已初具雏形。

牛津的诺曼防御工事与基础设施

德奥伊利家族增强了牛津这一地点的军事防御能力,而该地的价值早在此前便已为老爱德华所认识。在环抱四周的河流所提供的天然屏障之内,城镇被护墙与壕沟紧密环绕;其西端的高地——很可能由爱德华本人所筑——成为了一座宏伟堡垒的核心。除防御工事之外,德奥伊利家族还修筑了桥梁(高桥即首任罗伯特所建之桥的留存),修复了倾颓的教堂,并创建了若干新教堂,其中包括城堡内圣乔治教堂,可能还包括东圣彼得教堂。

德奥伊利家族治下牛津的宗教基业

在德奥伊利家族治下,牛津拥有十六座教堂与小礼拜堂,其中包括由奥伊利的罗伯特及其侄子创建或修复的:城堡内圣乔治教堂、东圣彼得教堂、圣米迦勒教堂、圣母玛利亚教堂,以及城墙外的抹大拉的玛利亚教堂。学术与宗教中心仍是圣弗里德斯维德古修道院,该院已转归奥斯定会修士,并在其博学院长圭蒙德的领导下日益兴盛。年轻的罗伯特另于奥森尼创建了一座同样隶属奥斯定会的颇具实力的竞争性修道院。

中世纪牛津的早期智识生活

奥斯定会是一个与智识和社会文化复兴密切相关的修会,他们将其会院办成当时最好的学校,培养从事世俗和神职两种事业的学者。他们在奥西尼和圣弗里兹威德修道院的存在为牛津的智识土壤做好了准备,使其在亨利王朝末期、1133年罗伯特·普莱恩的神学讲座中,播下了第一所英国大学的种子。

牛津的市民生活与行会

牛津的市民生活长期围绕圣马丁教堂展开,市民大会(即公民总议会)就在教堂的庭院中举行。市民们拥有自己的商人行会与行会大厅,在艾西斯河对岸宽阔的绿色"港口草地"(Port-meadow)上拥有公共牧场,并在皮革商行会与织工行会中孕育着本地工业的雏形。

亨利一世之前牛津的政治复兴

在亨利一世驾崩前不久,出现了种种迹象,表明牛津将重新获得它在古英格兰国王和丹麦国王治下曾拥有、此后却丧失的政治地位。当时流传着一个传说:童贞女守护圣人弗里塞维斯曾召来天罚,击瞎了一位前来求婚的君主于城门处;自此以后,无人敢踏入牛津的疆界。亨利一世最钟爱的居所位于伍德斯托克,他于1133年在北墙外为自己建造了一座“新殿”,并在那里度过了一次复活节——这也是他最后一次在英国度过的复活节。此后,每一位王位觊觎者都发现,牛津随时可以成为一座在政治与军事上几乎不亚于伦敦的重要中心。

12世纪伦敦的布局与防御

十二世纪伦敦的轮廓是一个不规则的半椭圆形,北面陆地一侧筑有雄伟的城墙,配有城门和高耸的塔楼;沿泰晤士河而建的南墙则逐渐被河水冲垮。东端有征服者威廉所建的伦敦塔守卫,西端则有贝纳德城堡和蒙菲切城堡加以防护。圣保罗教堂附近的一座堡垒在征服者驾崩前的大火中部分被毁;亨利一世将它的壕沟赐予主教理查德,用于围绕主教座堂的辖区修筑城墙,新的诺曼式教堂也即将在此竣工。

伦敦的中世纪市政治理

圣保罗教堂曾是伦敦城市生活的集会场所:和平时期,民众大会在其东端召开;战争时期,武装市民则聚集在其西门之下,以贝纳德城堡领主的旗帜为号。伦敦的宪制与其说是一种城市宪制,不如说是英格兰组织方式的缩影——教区、乡镇、特许区、教会与行会,在主教与港长之下松散地结合在一起。至亨利一世在位期间,伦敦人已获得一份王室特许状,以他们自行推选的郡长取代由王室任命的港长,并取得了在全国范围内免征通行税的特权,以及通过专职司法官审理王室案件的权力。然而,特许状并未废除形形色色的索肯领地、习俗、沃德民会与赫斯廷斯法庭——这使伦敦'成为一个被房屋覆盖的郡',而非一个紧凑的自治体。

伦敦的城区与郊区空间

伦敦不断扩展的城区主要位于圣保罗大教堂东北部,修道院和堂区教堂在密集的街巷中拔地而起。沃尔布鲁克河贯穿其心脏地带,驳船曾被拖曳上行至齐普街东端的码头。向东则是更为繁忙的东齐普街,沿沃尔布鲁克河上游北岸坐落着繁荣的犹太社区。人口已溢出城墙之外,延伸至宜人的郊区宅邸、围绕修道院与鲁弗斯宫的繁华威斯敏斯特郊区、西北的史密斯菲尔德马市平原,以及周边的耕地、牧场、水磨坊和延伸至奇尔特恩山丘的树林。

中世纪伦敦市民的社交生活

富有的伦敦市民在周围林地中享有近乎王室的狩猎权,而年轻的市民则于夏日在郊区花园与清泉间漫步,冬日则在摩尔菲尔德溜冰、滑雪、坐雪橇。圣保罗大教堂、圣彼得大教堂以及伯蒙德赛修道院均设有学校。伦敦市民的礼仪、服饰、饮食和谈吐在所有阶层中最为人称道,几乎所有英格兰主教、修道院长和权贵都在伦敦设有华宅。按照古老的英格兰制度,商人完成三次远航便可获得贵族身份,这为商业阶层与贵族阶层之间提供了天然的纽带。

诺曼人的定居与伦敦的种族融合

伦敦市民之间的种族融合几乎从征服初期便已开始。缺乏骑士劫掠精神的诺曼商人、贸易商和工匠们和平地涌向这片新领土,寻求发迹之路。"红王"严酷的暴政使受难者在共同的苦难中团结起来,而亨利一世对法律与秩序的恢复,则使工商业的活力得以蓬勃发展。来自鲁昂、卡昂及其他诺曼城市的移民涌入伦敦——多年的商业往来已在此消除了语言和偏见上的隔阂。英格兰人与诺曼人安居共处,有时分居不同区域,却自由友善地交往,诺曼式的优雅迅速传播,通婚也日益频繁——这使伦敦成为种族融合最易实现之地。

*第一章*

这是第8章(共12个片段,此为第7个片段,章节索引为5),标题为*第一章*。本章探讨12世纪诺曼英格兰的社会、经济与家庭生活,涵盖诺曼市民对伦敦的影响、托马斯·贝克特父母的家庭、佛兰德人的定居与贸易、犹太社区的地位、住宅建筑、时尚规范、封建庄园结构,以及农奴保有制与庄园义务。

12世纪初伦敦的诺曼市民影响

诺曼市民在12世纪初的伦敦拥有主导影响力,通过正当手段获得这种优势,并以公平的方式运用它。他们不仅为城市的共同繁荣,也为更广泛的国家繁荣作出了贡献,带来的不仅是财富,还有进取心、活力、文雅、文化以及社会和政治进步。他们那令人愉悦、井然有序的宅邸所提供的款待和上流社会,远胜于贵族城堡中那种不适而孤寂的氛围,并提供了一种在大多数出身高贵的世俗精英——那些粗鲁鲁莽的剑客——中鲜见的社会层次。

吉尔伯特·贝克特与罗赫西亚的齐普赛街家庭

吉尔伯特·贝克特(Gilbert Becket)的家庭被用作12世纪初伦敦市民家庭的典型代表。吉尔伯特出生于鲁昂,担任伦敦港务官,以聪慧、勤勉和正直的品格著称;其妻罗赫西亚(Rohesia)出生于卡昂,以持家虔诚和基督博爱闻名。他们的宅邸坐落于繁华的齐普赛街(Cheapside)商业区,靠近梅瑟礼堂(Mercer's Hall)、圣玛丽科勒彻奇教堂(St. Mary Colechurch)和弓街圣母教堂(St. Mary-at-Bow)。这个家庭生活富足却并不张扬炫耀,与当时其他体面殷实的中产阶级市民家庭别无二致。他们的儿子——未来的托马斯·贝克特(Thomas Becket)便诞生于此,后被送往萨里郡的默顿修道院(Merton Priory)求学,假期则与年轻诺曼骑士、家族挚友里歇·德·莱格勒(Richer de L'Aigle)一同骑马鹰猎。

佛兰德斯移民与英佛贸易关系

佛兰德斯是法国诺曼底和帝国边境的一个地区,长期以来一直是英格兰国王的政治盟友,与英格兰有着深厚的文化和经济联系,血缘、语言和气质上的亲缘关系在两个民族之间培养了天然的同情心。来自布鲁日的佛兰德斯商人甚至比来自鲁昂和卡昂的商人更频繁地造访伦敦,与佛兰德斯的贸易是英格兰东部商业最重要的部分。英格兰羊毛是佛兰德斯蓬勃发展的纺织业的主要原材料,多佛尔是出口至布鲁日和根特年度大集市羊毛的主要出口市场。在亨利一世统治时期,佛兰德斯移民在英格兰城镇中数量众多且生活富足,引起了诺曼人和英格兰人的嫉妒。1111年,亨利一世在南彭布罗克郡建立了一个佛兰德斯殖民地,以征服动荡的威尔士人;该定居点取得了成功,使该地区成为日耳曼式的"威尔士之外的小英格兰"。这些定居点是英格兰与低地国家之间最早的社会和工业联系,预示着后来更大规模的定居点,这些定居点将推动英格兰工业的重大变革。

诺曼英格兰城镇中犹太社区的地位

犹太人最早是在征服者威廉时期来到英格兰的,他将一群来自鲁昂的犹太人迁至伦敦。他们受到威廉·鲁弗斯的优待,到12世纪时已在英格兰大多数主要城镇中立足,但并未被视为国家的正式成员:他们是国王的私人财产,免缴通行费、税款及世俗司法罚金,其财富虽受国王保护,却可被国王任意没收。由于教会对高利贷的限制,他们无法从事大多数职业,主要以放贷为业,间接促进了商业扩张,但在城镇的政治或社会发展方面毫无作为。他们居住在独立的、自我管理的犹太区,免受商人行会、港口治安官、郡长及主教的管辖,并通过社会与法律壁垒与周围的基督教社会相隔绝。

12世纪英格兰民居建筑与家庭生活

12世纪的民居建筑在各个社会阶层之间基本统一,大多数住宅由大厅、上层起居室(兼作卧室和私人起居室)、厨房以及附属办公室组成,几乎全为木结构。大厅是整个家庭的公共生活、饮食、劳作和就寝空间,木地板上铺着灯芯草,中央设有石砌壁炉,桌椅板凳围火而置;夜晚,宾客和仆从仅以帷幔相隔、借着将熄的炉火光在大厅中就寝。起居室陈设简朴:素帐木床、镶铁橡木箱(用作衣橱),有时还有为婴儿准备的摇篮。木结构使城镇频繁遭遇毁灭性火灾(吉尔伯特·贝克特的住宅多次起火,每次都烧毁伦敦大片区域),石造房屋只有大贵族或极为富有的犹太人才负担得起,大多数建筑以茅草为顶。当时所有的建筑努力都集中于军事和宗教工程,连城堡也是简朴、注重防御的石质结构,并不强调舒适或美学雅致。

诺曼英格兰的服饰与时尚规范

在这一时期,服饰是个人奢华的重要体现,因为建筑焦点被引向军事和宗教建筑。在威廉·鲁弗斯(William Rufus)统治期间,贵族服饰变得极为奢华——长长的卷发带有香气、佩戴女性化的饰品、尖头鞋子以及飘逸的长袍使身体锻炼变得不可能,这招致了高级教士的严厉批评。鲁弗斯去世后,亨利一世(Henry I)及其盟友罗伯特·德·默朗(Robert of Meulan)领导了一场改革运动,使服饰回归到更为实用的诺曼骑士风格:紧身束腰外衣搭配长及脚踝的长披风,适合骑行和步行。英国城镇居民采用了跨海峡的时尚潮流,而农村人口则保留了更古老的传统服饰,包括亚麻罩衫(smock-frock),这种服饰在英国乡村居民中持续流行了数个世纪。

诺曼英格兰的封建庄园结构与乡村生活

到12世纪,古老的盎格鲁-撒克逊乡镇已完全转变为封建庄园,成为乡村生活的中心。庄园宅邸(由贵族厅堂演变而来)坐落在庄园中央,周围是领主的直领地,由自由佃农和农奴耕种,他们的村舍聚集在直领地的边界。农奴的份地,连同共享的公共牧场、林地和干草场,构成了庄园的其余部分。可耕土地被划分为大型开阔田,再分成散布于多块田地中的一英亩或半英亩长条地;佃农们提供耕牛组成共用犁队来耕种田地。在像彼得伯勒修道院那样的庄园中,份地通常为维格特(30英亩,标准4牛犁队需要2头牛)或半维格特(15英亩,需要1头牛)。佃农还拥有公共牧场、干草和林地(用于猪只觅食、挖取草皮和燃料)的权利,一些无地的佃农以小农身份持有带或不带花园的小屋,作为村庄必要手工艺人(包括铁匠、木匠和车轮匠)的劳役回报。磨坊是每个大庄园的重要机构,缴纳固定的货币地租,有时加上溪流中的鱼贡。

农奴保有权与庄园义务

农奴保有权要求持有者履行对领主的义务,通过在庄园自营地上的劳动、以金钱或实物的惯例性支付,以及偶尔为特定季节性任务提供的专门"恩工"或"善工"来履行。庄园的庄官或管事监督庄园的所有运作,包括劳动管理、农场牲畜维护、租税征收、闲置土地出租以及收入核算。农奴必须履行"周工":每周在庄园自营地上劳动若干天(通常按农奴制下每维尔盖特土地全年每周劳动2–3天,收割时需额外增加劳动日)。惯例租税因各庄园习俗而异,包括实物或金钱支付,以及专门服务,如伐木、运输、切割草皮、制茅草、制作麦芽、割草和运草、修建围栏、提供耕犁、以及自营地的耕犁、播种、耙地和收割。一些佃农以专业村庄角色换取土地:牧牛人、牧牛夫、牧羊人和养猪人"凭其服务"占用土地,以监督领主的牲畜群,他们的妻子有时还需承担额外的劳役地租,如簸谷和收割庄园的谷物。

第一章

本章利用彼得伯勒修道院的 *Liber Niger*(黑皮书,约1125年编纂)以及同时期的行政与教会档案,考察12世纪英格兰的乡村庄园生活、农奴的法律与社会地位、农奴解放的可能途径、亨利一世时期英格兰教会的状况,以及奥斯定会会士修会的兴起。

彼得伯勒《黑皮书》中的庄园服役

本节详述彼得伯勒《黑皮书》(*Liber Niger*)所载的庄园义务,包括劳役、现金及实物缴纳,以及不同佃户类别(完全农奴、半农奴、边地农、自由佃户和茅屋农)的服役要求,涉及的庄园包括索普、科林厄姆、伊斯顿、菲舍顿和昂德尔。佃户应履行的服务包括每周和季节性的农业劳作、犁地、耙地、采集木材与草皮、缴纳磨坊及市场租金,以及上交谷物、牲畜、鸡蛋和亚麻布等供修道院使用的实物。

农奴身份与封建义务

本节概述了封建制度下领主与农奴之间相互的权利与义务。农奴有义务向其领主提供劳役和惯例性贡赋,但受到一套严格且沿袭已久的惯例法保护,该法限制领主对其任意行使的权力,在农奴履行义务期间保障其土地保有权和家庭财物,并禁止因拖欠贡赋而驱逐农奴。农奴可以对其领主寻求法律救济,这一点在亨利一世第 31 年卷筒卷宗的记载中得到了体现——阿尔弗雷德·德·切福德因鞭笞自己的农奴而被处以 40 先令罚金。将农奴束缚于其土地的封建互依链条,与从骑士到男爵等更高封建等级对国王所承担的义务相对应,这在埃夫勒的威廉伯爵的申诉中得到了说明——他抱怨说,自己的人身依附和服役未经其同意便被转让给了亨利一世。

农奴获自由之路

本节首先指出,若失去本地社会联系和惯常的谋生方式,无条件的个人自由往往是一个值得怀疑的益处,随后概述了农奴获得自由的三条主要途径:领主给予的解放令,通常在领主临终时授予,或在教会影响下作为赎罪之礼;逃往特许城镇,在那里一个逃亡的农奴若能逃避追捕一年零一日,便可依照该城习俗获得自由市民的身份;以及接受神职,因为即使是未经领主同意的祝圣或入修道院也会自动赋予自由,尽管国王曾有禁令,但这一做法在亨利二世统治时期已广为接受。

亨利一世时期英国教会的状况

本节评估了亨利一世时期英国教会的状况,指出虽然它避免了威廉·鲁弗斯时期公开的腐败和公然的教会职务买卖,但实际上已被降格为服务于世俗统治的国家工具。重要主教职位被授予那些能干的、担任皇家大臣的行政官员;虽然这些神职官员比亨利前任所任命的腐败官员诚实得多,也称职得多,但他们专注于世俗事务,因而疏于履行作为主教和神父的精神职责。教会的真正精神活力并不在其高级官员身上存续,而是存续于其谦卑的平信徒之中。

奥斯定会会士的兴起

本节追溯了奥斯定会会士(圣奥斯定会规会士)的起源与早期发展,这是一场12世纪的宗教改革运动,旨在回应修道院与世俗神职人员生活中普遍存在的弊端。试图将8世纪的克罗德甘会规强加于英格兰及欧洲大陆世俗座堂神职人员的尝试均告失败,认真的改革者们遂建立了一个新修会,将传统修道院生活的共同生活与约束性誓愿同更简单、更灵活的组织结构相融合。这一结构使该修会得以同时支持积极的牧灵事工与默观宗教生活,使其能够适应不同环境,并在松散的世俗神职机构与严格的修会之间架起桥梁。

第一章

本章记述了奥斯定(奥古斯丁)会修士在亨利一世统治时期传入英格兰、扎根并逐渐壮大的过程,涵盖其创建的修会、关键人物以及晋升高级主教职位的情况。随后追溯了熙笃会(西多会)的起源、其迅速传入英格兰、主要英格兰修道院的创建、核心改革原则,以及对英格兰教会产生的深远影响。

奥斯定会会士抵达英格兰

奥斯定会会士在亨利一世统治初期抵达英格兰,他们最早的定居点展现了该国宗教复兴与民族复兴之间密切的关联。

奥尔德盖特圣三一修道院

英格兰第一座奥斯定会修道院由玛蒂尔达王后于1108年创建(在该团体的传统记述中被称为"贤德的玛德王后"),位于伦敦东墙内侧的奥尔德盖特行政区。其部分捐赠来自一个古老的英格兰骑士团为新团体利益而交出的财产。该修道院奉献于圣三一,首任院长诺曼是肯特本地人,曾在高卢跟随圣安瑟尔姆学习,他将奥斯定会修会引介给玛蒂尔达,后担任其忏悔神父。这个初创的修会最初难以保障食物供应,但在餐厅中摆放空盘子以博取当地市民的同情后,伦敦市民的妻子们承诺每周日送一个面包,从而解决了食物短缺问题。